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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规范研学旅游市场秩序的实施意 见》征求意见的函

发表时间:2025-11-11    浏览次数:646

衡水市研学旅游工作专班办公室

关于《关于规范研学旅游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的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提升我市研学旅游发展水平,加强研学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保障研学游客合法权益,按照市领导要求,市研学旅 游工作专班办公室起草了《关于规范研学旅游市场秩序的实施意 见》,现征求贵单位意见建议。请于7月17日中午下班前,将反 馈意见盖章后(扫描PDF版)反馈市研学旅游工作专班办公室(无 意见也需反馈)。

 

联系人:高莉莉    联系电话:2188386

邮箱: hslyj2008@126.com

 

附件:关于规范研学旅游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

 

衡水市研学旅游工作专班办公室

(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代章)

2024年7月15日

 

附件

 

衡水市研学旅游工作专班

关于规范研学旅游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 和全国旅游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研学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 理,保障研学游客合法权益,促进研学旅游高质量发展,结合我 市研学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 、总体目标

解决当前研学旅游市场存在的市场主体混乱、价格虚高、质 价不符、安全缺位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市场乱象,规范研学旅 游市场秩序,提升研学旅游服务质量,优化研学旅游发展环境, 维护衡水市优质研学旅游目的地的良好形象。

——消费环境明显改善。研学旅游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侵害 研学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研学游客能放心、安心、 舒心消费。

——经营环境更加优化。 守法诚信经营行为得到有效保护, 阻碍研学旅游市场良性竞争的行为受到严厉查处,旅行社、研学 基地(营地)依法经营、充满活力。

——研学旅游产品更加优质。 研学旅游产品质量得到提升, 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增强,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明显提高,具 备较强的服务能力和较高的服务水平。

——监管效能显著提高。研学旅游市场监管手段不断创新和 完善,有效的监管机制和制度逐步形成,综合执法力度得到加强, 监管效能明显提高。

二、推进措施

(一)规范研学旅游组织管理。开展研学旅游活动必须通过 旅行社组织,旅行社要有固定经营场所、专职研学导师队伍和相 应资质,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不良记录、经济纠纷及 安全责任事故。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鼓励为研学游客免费 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旅行社要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 应急有预案”。参与研学旅游服务的车辆必须具有运营资格证、 年审合格证、环保资格证,购置国家要求的司乘人员责任险。学 校开展研学旅游活动应采取委托组织的形式,与旅行社签订协议 书,明确旅行社承担的安全责任,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 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 教师和安全管理人员。学校要加强研学旅游的全过程管理,对研 学旅游进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要加强与家长沟通,将研学旅 游相关信息及时告知家长。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 湖新区管委会)

(二)严厉打击市场主体混乱、价格虚高、质价不符等市场 乱象。各县市区要对不合法、不规范的研学旅游活动保持露头就 打的高压态势,开展研学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重点打击培训机构  涉足研学、鱼龙混杂价格虚高、游而不学质价不符、导游强迫或  变相兜售物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要查处一批严  重扰乱研学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发布一批整治旅游市  场秩序的典型案例,曝光一批影响行业形象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  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三)提升研学旅游基地(营地)产品质量。研学旅游基地  (营地)必须取得消防、土地、环评等合法开放证明,如经营住 宿、餐饮等项目,还需取得卫生、食品、特种行业等经营许可证。 各县市区要督促研学旅游基地(营地)提供高质量的研学产品服 务,按要求配备研学导师,丰富研学课程,完善服务设施,制定 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要加强对研学旅游基地(营地)的动 态监管,组织开展年度复核,对不达标且在规定期限整改仍不合 格的,将按照相关程序予以摘牌。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研学旅游课 程设计的指导和课程内容的审核。建立健全研学旅游评价机制, 对学生参加研学旅游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 纳入对研学旅游基地(营地)的评价指标。 (责任单位:市文化 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 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四)规范研学旅游课程审定。要加强研学旅游课程环节的 管理,按照衡水市研学旅游课程审定机制和审定流程,由衡水市 研学旅游课程审定专家委员会对研学旅游课程统一进行审核把 关,突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主旨,体现核心价值要义,聚焦 育人效果,保证研学课程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用性。 (责任单 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 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五)严格研学导师资格认证。严格研学导师准入机制,按 照衡水市研学导师评定与服务规范,组织开展研学导师培训和结 业考试,考核合格颁发衡水市研学导师培训合格证书,研学导师 持证上岗,作为开展研学讲解的必备准入条件。 (责任单位:市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 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六)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指导中 小学校确定相应的校内机构、管理人员和教师专门负责研学旅游 工作,提高研学旅游在课程开发、主题确定、路线选择、组织管 理、后勤保障及安全管理方面的专业性。各县市区文旅部门要对 旅行社从事研学旅游的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培训,促进专业成长。 各研学旅游基地(营地)主管部门要指导研学基地(营地)根据 研学旅游的需要调整专业人员配置,并按照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规律及育人需要,强化工作人员培训,提高讲解、辅 导学生、互动体验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 电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 新区管委会)

(七)及时妥善处理涉研学旅游纠纷投诉。各县市区要加强 研学旅游风险研判,针对游客、家长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强化舆论正向引导。要建立舆情监测和 迅速响应机制,畅通投诉渠道,提升处理效率。适时公布全市违 规研学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旅游失信行为记录”,惩戒其失 信行为。对多次违法违规、多次被投诉,且情节恶劣,严重损害 衡水研学形象的企业和人员,列入研学旅游行业“黑名单”。(责  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委网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三、组织保障

(一)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 多方联动的协同机制,加大对研学旅游工作的综合统筹和科学管 理。各县市区文旅、教育、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卫生健康、 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协同配合,有 效推动研学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 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 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二)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 小学生研学旅游经费,加大经费投入,建立政府、学校、社会、 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 门、各研学旅游基地(营地)、各旅行社等都要建立健全研学旅 游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学生研学旅游“食、住、行、 游、学、研”的安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 游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 委会)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文旅部门、教育部门要把研 学旅游纳入专项督导范围,重点对研学旅游经费保障、基地(营 地)建设、优惠政策、规范管理、体制机制、方案预案制定等工 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研学旅游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 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 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四)加强安全管理。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 学生出行的车、船等交通工具,提供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公安、 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 监督,依法查处运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旅行社和研学基地(营  地)要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及餐饮、住宿安全。旅行社每次组织研 学旅游活动都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研学旅游安全保障方案,建立行 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 做好自然灾害预判、预警机制,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 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 会)

(五)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新媒体、传统媒体加大对研学旅 游政策的宣传力度,争取学校、师生和家长的广泛理解和支持, 积极宣传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游的重要意义、育人效果,营造良 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督促经营研学旅游的旅行社规范自身 行为,遵守市场秩序,推动我市研学旅游工作健康快速发展。(责 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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